星期二, 12月 06, 2005

體貼。

體貼的人往往甩不開一個令自己痛苦的情緒,就是因為自己對別人很體貼,所以總希望別人也能體貼自己。可是體貼的人,會叫做體貼的人就是因為他比一般人要體 貼,所以得到別人的體貼永遠會比自己付出的少,於是就只好自己一直想:為什麼你都不關心我呢?為什麼不主動問問我怎麼了呢?我都會這樣對你為什麼你不會 呢?

對,注意關鍵句型:”我都會...你為什麼不會...”這是必殺技,必定殺死自己。

不要說什麼無私的付出這種夢話,人付出都是會想要得到回報,媽媽對孩子好如果孩子不孝媽媽也是會怒的不是嗎?只是對於我們在意的人我們會本能的主動多付出一些,然後,本能的或許不自知的期待對方的回應。

可是體貼的人通常也會有種壞習慣,就是不想讓自己的情緒影響別人,所以對於對方的不體貼總是說不出口,希望有一天他會主動自己發現。可是對方就已經是魯鈍不那麼體貼的人了,怎麼會主動發現呢?

所以下場通常只有兩大種:一是在自己的思緒中跳不出來悶到最後就發瘋乾脆不跟人來往了;二是尋求外界幫助達到自己內心的昇華就算付出也不在意回報南無阿密陀佛阿門。

真是種笑死人的體貼。

星期五, 10月 21, 2005

多夢。

健康檢查的報告書裡,針對我在問卷中勾了多夢這一條如此回覆:睡眠品質不佳,如有需要請看醫生。

原來愛作夢是不健康的象徵啊,我想著。突然之間找到了一些關聯,關於為什麼我總是睡了很久還是睡不飽,永遠都要打瞌睡,什麼課甚至是生物實驗都能夠輕易昏睡,高中時候還得了一個睡王或睡神之類的稱號。原來是有原因的。

撇去睡不飽的困擾我還蠻喜歡作夢的。我的夢常有佳作,有時無厘頭,永遠是講給別人聽的好題材;有時是詭蹫的情境令你感到訝異,原來你的腦子裡,你的腦子裡有著這樣的東西。

我曾經想過,會不會其實夢裡的世界才是真實的呢?而這個世界,其實是一個連續劇型態的夢境,稍微帶點痛覺,還有苦澀。你說有些人不作夢,那他的真實世界?或許就像在我們所謂的夢中一樣是幾乎不會意識到另外一邊的存在,那麼就可以解釋為何有人不作夢,而像我這種總是作夢的人,大概是切換世界時記憶沒有抹乾淨吧!

以上只是突發奇想,也別太去在乎他的邏輯性還有定義的問題。只是這樣的突發奇想讓我對這個世界的想像多了一種選擇,於是事情好像變得輕鬆了一些。(那個無厘頭的世界才是真的!)(多有趣啊!)

然而回到現實,如果把我現在在寫blog的世界當作現實的話(請先忘了上兩段的胡謅),有人說睡眠的時刻其實腦正在做整合的動作,夢往往反映現實,那麼近幾個禮拜來的夢實在是反映得太徹底了。

最近每天都作夢,每天喔。然後場景角色都很無趣,就是你醒來世界的那些人那些景,做的事情也完全沒有創意可言,就是把你平時積壓的情緒,在夢裡大肆作亂一翻,用很無聊的方法比如說吵架怒罵。

平常太壓抑囉,是不是壓力很大呢?我知道我知道呀。可是沒有辦法。

嘖。

星期五, 9月 30, 2005

回應。

無法回應別人向著你的情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比自己的情感得不到回應還要可怕。

或許是從小養成的個性就是以滿足他人的期望與需求為最優先的事,習慣給別人溫暖給別人開心,然而當事情牽扯到愛情這種必須真心且唯一對待的東西時,不能夠回應,簡直讓你痛苦地想要逃走。

你很怕傷害他人,因此說不出直接的話,可是你又會想到如果給了對方期望那麼到時候他落空時的痛苦會更大,因此也不敢隨意對他好。

這種不乾不脆的心態,讓一切都彆扭了起來,所以從小到大喜歡你但你不能回應的人,多少都被你冷漠對待,心理想著:不要喜歡我了,不要了。

擅長調解糾紛安慰別人的你想著,要是事情可以快樂無痛地解決就好了,就像你平常做的那些一樣,多換點角度幫對方想想,體諒,說些好話,這些老招組合在一起其實效力很大,只要你做得到。

別作夢了,你對自己說。這事情就困難在你總會想到對方。可是想到對方根本是個無用的顧慮,因為他不會比較好,因為你不能給他他要的。然而又因為你本身害怕傷害他人這件行為,你說不清楚,怎麼都說不清楚。

不要了不要了不要了,我沒辦法成熟優雅地處理這樣的事情,我要逃走了。

星期二, 9月 27, 2005

情況是這樣的。

總是週期性的掉落到憂鬱的谷裡,質疑著自己的種種。不過本著健忘的本領,往往過不了多久我就可以順利爬回地面,繼續生活在表面平穩的狀態中。

然而這一次不是。不舒適的情緒持續了幾個月,我想我已經走到了一個極點。並不是因為遭遇了多令人難以承受的事,而是原本想法的趨勢就已經向著這個底了,此時只要再好運地得到一些波瀾的助力,我現在站在這個位置其實是可以想見的。

我是那麼的愛自己。我認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愛自己的,不管他們嘴裡聲稱些什麼,或是表現得如何如何,那最終最終可以被解釋的原點,我總可以把它想成是為了自己。愛人是為了得到愛的感覺;犧牲奉獻是為了成全自己心目中的完人藍圖;自我毀滅則又是種極端的,眼裡只容得下自己的自溺行為。依循著這一套推理的思路,那麼一切的事物看起來都變得那麼地俗氣,本質上的自私。於是我就像身陷荊棘之中,怎麼都不敢動了,深怕也有某個人在某處,像我這樣把這些行為肢解,加上不美麗的動機,然後訕訕笑我的掩飾多拙劣。

那麼是怎麼都動不了了,站在這佈滿荊棘的深谷之中。

理想的狀態其實是,根本就不該想這麼多,根本就該俗氣,俗氣是人類最原始的特質,很多人拼了命的想要讓自己脫俗,也不過顯示它是多麼地難以擺脫。所以就是要俗氣地愛,俗氣地迷戀,俗氣的崇拜,俗氣地追求,俗氣地努力然後換取俗氣的滿足。將自己狠狠催眠然後投入其中,也去追求個什麼心中的原型,那多好。

這麼說服著自己,卻還是怎麼都動不了。深深愛著自己的同時,想要催眠自己的同時,理智上卻發現自己是如此的不可愛,如此的不可原諒,整個人於是卡在一個尷尬的位置,思緒充滿矛盾無法突破,就像這篇文章一樣。

會在谷裡待多久呢?還能夠陷得更深嘛?

情況是這樣的,令人難堪的。

星期一, 9月 26, 2005

探索。

在什麼都沒有的深淵之中,重新開始。